中央财经大学MBA校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央财经大学MBA校友会(以下简称校友会)是由中央财经大学MBA校友组成的组织,接受中央财经大学校友会的指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 校友会宗旨:
1、成为中财MBA的联络桥梁和归属团体;
2、成为中财MBA校友互助纽带,为中财MBA校友的成长成才和事业发展服务;
3、汇聚中财MBA校友资源,与MBA教育中心一起打造成熟的中财MBA品牌;
4、凝聚中财MBA校友力量,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凡中财MBA毕业生,承认本章程并愿意履行相应义务者,均可成为校友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校友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校友会各级组织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
3、有权获得校友会的各类信息和资料;
4、有权参加校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5、有权参加校友会中的各种团体。
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同并遵守校友会章程;
2、维护母校和中财MBA的形象和声誉;
3、执行校友会的决议、参加校友会的各项活动、为校友会发展献计献策、完成校友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4、定期缴纳会费,100元/年/人。
第三章 组织制度
第六条 校友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 校友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全体MBA校友大会,大会三年召开一次。
第八条 中财MBA校友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审议并通过当届校友会工作报告和其他文件;
2、听取并审议当届校友会财务报告;
3、修改校友会章程;
4、选举新一届校友会会长;
5、讨论并决定新一届校友会的机构设置。
第九条 校友会理事会为校友会的指导机构。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由理事会推举产生。如遇特殊情况可由理事会通过表决予以调整或增选。理事会由理事长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条 理事会职权:
1、搜集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确定校友会年度工作目标和长远发展规划;
2、负责与校方及相应各方面校友组织的联系;
3、负责筹集校友会经费;
4、指导和督促会长联席会的工作,审议校友会年度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增补理事;
6、组织召开校友大会。
第十一条 会长联席会是理事会领导下的日常执行机构。会长联席会由一名会长和若干名副会长组成。副会长由各届校友推选候选人,通过MBA校友代表大会投票产生,会长由会长联席会选举产生,会长联席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十二条 会长联席会职责
1、执行校友会理事会的有关决议;
2、建立校友会与学校、校内其他校友组织的日常联络渠道;
3、领导校友会内各职能部门的工作;
4、主持校友会其他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经费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与管理
1、学校及MBA中心拨款;
2、会员交纳的年费;
3、捐赠、赞助、活动收入及其他收入;
4、经费来源和支出实行预算管理,经费使用计划由理事会审批。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校友大会,解释权属于校友会理事会。
中央财经大学MBA校友会
二○○七年五月 |